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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文山州委第八轮巡察完成反馈

近日,十届文山州委第八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按照州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1日,州委巡察组分别向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6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会前,州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传达了州委书记专题会、州委常委会第109次会议精神;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6个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3815”战略目标任务和州委要求,在健全覆盖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推动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推动国企改革重组和资产优化,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反馈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本领域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及时,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存在差距;有的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不到位,工作存在时差、温差和落差;有的履行核心职能有差距,聚焦主业主责履职尽责不到位,以“文山之干”推动“部门之变”成效欠佳;有的缺乏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改革缺乏有效措施,部分改革工作推进迟滞;有的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关心不够,推动解决不力;有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压力传导不到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洁风险突出;有的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与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抓班子、带队伍”存在差距;有的落实各类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制度机制不健全,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

巡察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整改落实与履行职能责任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结合起来,既要就事论事,一件一件抓落实,又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切实解决好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相符、不适应的一切问题,做到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发生,构建党内良好政治生态。

巡察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整改工作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聚焦重点问题,盯住具体人、具体事,强化实地检查,掌握真实情况,对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组织部门要结合巡察情况加强调研指导,推动解决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优化政策供给,完善体制机制,切实推动解决巡察反映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充分用好巡察成果。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巡察反馈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实事求是,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党组织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方位拧紧整改责任链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助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巫运康、陈治、陆波、刘䶮分别出席反馈会并提出整改要求。

(卢朝学 罗明磊 付连兵 何德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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